中国绿色食品发展所公布的《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》中涵盖的产品均可进行认证。目前包括种植业、畜禽、渔业、加工的117个产品标准。
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、29、30、31、32、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绿色食品。如第29类中的肉、家禽、水产品、奶及奶制品、食用油脂等;第30类中的食盐、酱油、醋、米、面粉及其它谷物类制品、豆制品、调味用香料等;第31类中的新鲜蔬菜、水果、干果、种籽、活生物等;第32类中的啤酒、矿泉水、水果饮料及果汁、固体饮料等;第33类中的含酒精饮料。既是药品又是食品的产品,如紫苏、菊花、白果、陈皮、红花等,也可申请认证。
按照绿色食品有关标准,暂不受理高温油炸产品、火腿肠、叶菜类酱菜(盐渍品)等产品的申请;不受理由转基因原料生产(饲养)加工的产品,如转基因品种的番茄、用转基因大豆加工的色拉油等,转基因豆粕也不能用做饲料。不受理药品、香烟等产品的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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